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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关于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专门委员会的规定,为适应市人大工作需要,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设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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