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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姚露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广州市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黄建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广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广州市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和市级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广州市2023年市级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