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监督《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改善流溪河流域的水环境质量,根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地方性法规实施办法》,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17年9月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为广泛听取民意,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关于流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河道管理和整治等方面情况的意见,了解条例实施存在的问题。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者邮寄的方式,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法规实施情况的意见。提出法规实施情况意见的截止日期:2017年7月30日。
来函寄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510030。
电子邮箱:gzrdfgw@126.com,传真:83232962。
附件: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