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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阅读量达2500万人次,讨论文章1700多篇
欢迎公众提出立法修改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立法答记者问

时间:2024-06-21来源:广州日报作者:字号:

  征求意见稿引起热烈关注,并在微博、抖音等平台生成热门话题。

  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中小学生手机的管理问题,预防校园欺凌,解决有心理问题学生的诊治难问题。

  广州以立法形式在全国率先回应了学生心理问题“怎么预防”“怎么发现”“怎么诊治”和“怎么保障”等难点问题,明确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媒体等主体的责任。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仁宣)日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征求对《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报记者就热点问题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

立法项目具有广泛民意基础

  记者问: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合计阅读量已达2500万人次,为什么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法工委负责人:《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正式项目。常委会初次审议后,我们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评估论证。一是网络问卷调查,收到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回复的调查问卷近两万份。二是开展实地调研,前往六榕街旧南海县基层立法联络站,听取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一线教师、学生家长意见建议。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发函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中小学校等各方面意见。四是组织研究论证,召开立法顾问、立法咨询专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精神心理科医生、心理咨询师、社区医生等座谈论证会10余场,多次召开校长、班主任、家长代表专场座谈会,就法规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论证。五是召开4场部门专题协调会,组织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就部门职责、部门联动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和沟通协调,逐条研究条文的合法性、可行性,形成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6月15日,广州市人大官网、微信公众号挂出征求意见稿后,引起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广泛关注,新华网、广东电视台、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介入报道,并于全网传播,在微博、抖音等平台生成热门话题。截至6月19日12时,新闻媒体、自媒体、网络社交媒体等平台公开发布和转发的报道、文章共1768篇,合计阅读量约2500万人次,共收集到网民意见约2000条。

  这个立法项目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2022年,唐敏等11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完善学校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建议,被列为重点建议。2023年,徐嵩等33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看到征求意见稿,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市人大代表徐嵩表示,非常期待这一法规能够顺利落地。这是全国首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立法,几乎没有可供参考借鉴的先例和经验,整个立法过程是非常细致全面的。它立足小切口,将有效解决当前在青少年心理健康保护方面的实际性难题,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覆盖全教育周期的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体系。正如市人大代表、天河区龙口西小学校长陈武所言,广州在青少年心理健康保护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很多学校已经配备了较为完善的心理教师辅导机制。这个条例出台后,将从法律层面进行护航。我们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与支持。

关注热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记者问: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有哪些?

  法工委负责人:据我们初步梳理,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小学生手机的管理问题,二是预防校园欺凌,三是解决有心理问题学生的诊治难问题。

  一、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的管理问题。绝大多数网民支持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约70%的网民关注禁止带手机进校园;约20%的网民关注学校执行手机的管理规定;约3%的网民关注学生电话手表功能开发;其他网民关注规定是否全国统一,学校应安装无死角监控,条例何时执行等。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首先明确了家长管理学生手机的主体责任;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参考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三十三条及教育部办公厅管理学生手机的通知要求,征求意见稿对禁止或严控学生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校园作了规定,并授权学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依法依规作出规定;最后,征求意见稿在禁止或严控学生手机进校园的同时提出了疏解的渠道,“在公共区域设置公用电话”,以解决学生紧急联系家长的问题。对这一举措,市内媒体走访调查后发现绝大多数专家及家长持支持态度。心理专家于东辉表示这个措施非常好,可以让学生更加专心地学习和更好地在校园里参与互动,利于其身心健康。教育专家李伟成认为,条例能够让校方在制定管理制度时“有据可依”,学校管理起来比较有底气。

  二、关于预防校园欺凌。近年来,各地越来越重视学生欺凌预防和治理。欺凌会影响学生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甚至对其成长造成永久性伤害。4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在记者会上,就学生欺凌问题作出回应,强调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分别规定政府与学校的总体要求、对实施或者参与欺凌的学生的处理、对欺凌报告者与受欺凌学生的保护与援助。教育专家李伟成谈到这一规定时表示,欺凌行为是近年来比较多的现象,尤其是在偏远地区初中,如果能够立即开展调查,特别是通过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对校园欺凌有比较大的震慑作用。

  三、关于解决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的诊治难问题。具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和疑似精神障碍的学生需要及时就医,得到专业诊疗。学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和疑似精神障碍学生的转介就医难,是老师、校长们反映的痛点问题。我们从五个方面尝试解决这一问题:一是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心理服务热线和平台建设;二是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规定卫生健康部门专业团队的支持;三是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专业心理诊治及援助队伍建设;四是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规定医校诊疗协作机制;五是征求意见稿第三款规定镇街社区对有心理问题学生的援助。对这些规定,陈武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该法规施行后,学校和医院之间的快速转介、诊疗途径能尽快打通,卫健、教育等相关部门可以给出明确的指引和定点清单,学校可以第一时间对接医院,让学生快速就医。”

明确各方面职责 以形成合力

  记者问: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需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请问,草案是如何规定各相关方面职责的?

  法工委负责人: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并与时代的发展紧密联系。不少人大代表、家长、教师以及立法专家提出,单靠某一部门或单位无法达到预期效果,需要各方协同参与、共同努力。征求意见稿重点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人民团体及社会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具体职责,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心理健康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履职评价范畴。二是明确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三是除在总则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外,还在分则部分对专业团队支持、部门团体联动、医校诊疗协作、网络文化监管中相关部门的职责作了特别规定。四是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协助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实验中学云城校区校长柯中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真细致地看了征求意见稿,发现有四大亮点:“第一个亮点是成立了市级联席会议,这说明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第二个亮点是履职考核是市级层面对区级进行的,力度前所未有;第三个亮点是镇、街、社区一体协同,因为学生的心理问题不仅仅是学校要解决的,而是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心理问题的产生土壤和心理问题解决的路径延展到社区镇街,这是非常大的亮点;第四个亮点是规定了教育、卫健部门、团委、妇联、文旅部门等职责,形成一体联动。”

公开征求意见持续至7月13日

  记者问:请问这个条例什么时候可以出台?

  法工委负责人:广州以立法形式在全国率先回应了学生心理问题“怎么预防”“怎么发现”“怎么诊治”和“怎么保障”等难点问题,明确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媒体等主体的责任,通过完善法规制度,推进解决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情为民所系、法为民所立。为做好这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通过立法调研、座谈、论证、咨询、评估等程序,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听取人民群众的意愿关切,其中受众面最广的是法规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7月13日,欢迎社会各界多提宝贵意见。按计划,法规案拟于7月下旬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表决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法规只要没出台,就可以继续完善。我们将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综合研判修改,力求形成合力,协调各方意见,取得最大公约数,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努力通过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提高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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