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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市场监管(经济管理)


广州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

【法规类别】 市场监管(经济管理)

【立法形式】 修正

【市人大表决通过时间】 1995-06-30

【时效性】 失效

【省人大批准时间】 1995-11-21

【市人大表决通过届次】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实施时间】 1995-12-22

【省人大批准届次】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附件】

301、广州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1995年失效).docx

本法变迁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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