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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医疗卫生健康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的决定
【法规类别】 医疗卫生健康
【立法形式】 废止决定
【市人大表决通过时间】 2005-09-02
【时效性】 生效
【省人大批准时间】 2005-12-02
【市人大表决通过届次】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实施时间】 2005-12-23
【省人大批准届次】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附件】
193、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的决定.docx
本法变迁史